(遼寧省國資委,2017.5.19)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遼寧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對東北和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目標任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水平穩中有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穩定增長。2017 年,全省重點國有企業營業收入增長5%以上,利潤總額增長8%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國有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1.省屬企業資產負債率降低5 個百分點。通過吸引各類社會資本、開展降本增效、推進“債轉股”和股權融資等措施,優化資本結構,控制負債規模,降低資產負債率。年末,省屬企業資產負債率按可比口徑比年初下降5 個百分點。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金融辦、省屬企業
2.省屬企業“三項費用”壓減5%。開展以降低“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為主要內容的降本增效專項行動,分解目標任務,指導企業制定切實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納入經營業績考核,嚴格兌現獎懲。上半年,省屬企業“三項費用”同比壓減2%;年末,同比壓減5%。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屬企業
3.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20 億元。根據企業資產規模、國有資產占有量、盈虧情況等,落實企業上繳收益目標任務,通過深化企業改革、開展降本增效、轉讓部分股權等措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完成上繳任務。上半年,省屬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8 億元;年末,上繳12 億元。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屬企業
4.省屬企業國有資產利稅率提高1.5%。加強行業發展、市場需求的研判,調整營銷策略,優化品種結構,增加適銷對路產品,提高毛利率。推動企業提質增效,深入挖潛,增強盈利能力。加大對長期無回報的投資項目和扭虧無望、資不抵債子企業處置力度,實現減虧、控虧。年末,省屬企業國有資產利稅率提高1.5%。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屬企業
5.省屬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提高20.8%。按照年初核定并分解落實到各企業的勞動生產率目標值,實行季度跟蹤監控落實情況。年末,審核確認企業2017年度勞動生產率實際完成數據,確保企業勞動生產率達到12.95 萬元/人,比上年增長20.8%。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屬企業
6.省屬企業足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二季度,開展省屬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情況調查,形成調查報告,制定實施《規范省屬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管理意見》。年末,結合企業財務決算審計,組織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財務制度,及時、足額提取固定資產折舊。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屬企業
7.完成省屬煤炭企業“去產能”年度任務。6—9 月,制定和落實《南票煤電有限公司化解過剩產能總體實施方案》、《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11 月底前,完成南票煤電有限公司三家子煤礦關閉退出,化解產能60萬噸,安置人員1841 人,并妥善處置資產、債務。年末,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做好迎檢工作。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發改委、有關省屬企業
配合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安監局、遼寧煤監局、省審計廳、省國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總工會、葫蘆島市
8.推動國有企業“債轉股”。4 月底前,根據《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確定東北特鋼集團、沈陽機床集團等6 戶“債轉股”企業名單。5—7 月,組織有關企業與主要債權銀行談判,與銀行共同制定“債轉股”方案。年末,爭取完成東北特鋼集團、沈陽機床集團“債轉股”。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金融辦、各市、有關省屬企業
9.完成東北特鋼破產重整工作。5 月初,按照企業審計、資產評估以及債權審核確認工作結果,組織開展與意向戰略投資者和債權人談判工作,并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破產重整計劃草案。6 月中旬,爭取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7 月底前,組織落實法院裁定的破產重整方案。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金融辦、東北特鋼集團
10.開展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5 月,學習借鑒央企和其他省份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組建方式、運作模式、功能定位等經驗,選取華晨集團、交投集團開展改組省屬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通過試點逐步壯大公司資產規模,完善投融資功能,有效配置國有資本,更好地服務于省屬企業轉型升級。6 月底前,制訂《省屬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工作方案》,經過省政府審議后,下半年組織實施。年末,完成華晨集團、交投集團改組省屬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工作。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華晨集團、交投集團
(二)著力完善體制機制,激發企業發展動力和活力。
11.完成全省一級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4 月底前,對全省國有企業開展調查,確定公司制改革企業名單。5 月起,對應改制全民所有制企業實施公司制改革,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調度,及時了解工作進展情況,按序時進度進行督導。年末,完成全省一級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省屬企業
12.完成10 戶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4 月底前,由各市和省屬企業確定混改項目和企業,5 月起組織實施。通過股權多元化改革、以增量為主吸引各類投資者、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沿產業鏈開展并購重組、新投資項目等方式實施混改。年末,完成10 戶以上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省屬企業
13.完成10 戶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改革。4 月底前,印發《全省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工作方案》,確定首批試點企業,相關工作情況上報省委。5 月起,指導試點企業制定試點方案,成熟一戶、實施一戶。年末,完成10 戶試點企業員工持股工作方案或員工入股工作。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有關市、有關省屬企業
14.全省國有企業引資1000 億元。4 月底前,組織各市和省屬企業進一步梳理引資項目;召開全省國有企業引資工作座談會,對2017 年工作安排部署、建立臺賬;強化督導,建立季通報制度,于每季度終了后15 日內,通報季度工作進展情況。6 月底前,舉辦全省國有企業引資項目推介會,吸引各類投資者與我省國有企業共同投資新項目。年末,全省國有企業引進各類資本1000 億元。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經合局、各市、省屬企業
15.完成7 戶新組建集團產權劃轉、事轉企工作。4 月底前,全面完成新組建企業集團事轉企人員編制收回,協調解決事轉企涉及的人員安置、社保接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做好資產移交注入及土地證、房產證、礦業權證辦理等工作。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國土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編委辦、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省屬企業
16.推動沈陽機床集團綜合改革試點。4 月底前,指導沈陽市政府和沈陽機床集團完善企業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并上報國務院國資委。年末,在“債轉股”、員工持股、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取得進展,促進沈陽機床集團做強做優做大,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金融辦、省人民銀行、省銀監局、省證監局、沈陽市、沈陽機床集團
17.推進華晨集團綜合改革試點。5 月底前,指導華晨集團制定企業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在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市場化選人、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三項制度改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開展試點,方案報省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年末,通過試點創新企業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和動力。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金融辦、省人民銀行、省銀監局、省證監局、華晨集團
18.推行企業經理層人員市場化選聘工作。二季度,完成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調研、資料收集工作。三季度,形成《遼寧省國有企業建立職業經理人選聘和契約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年末,完成部分新組建企業集團在所屬二級企業進行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人員工作。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有關省屬企業
19.全面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二季度,組織省屬企業落實《省屬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企業實施方案,并按季度上報落實情況,年末組織檢查驗收。指導各市深化市屬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二季度,上報本市改革方案,提出工作推進計劃及考核督導意見。年末,全省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企業管理人員績效薪酬比重原則上高于60%;嚴控管理人員比重,生產型企業原則上控制在員工總數8%以下。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省屬企業
(三)著力培育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爭當創新驅動發展先行軍。
20.建設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圍繞工業八大門類產業發展要求,建設一批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科技服務機構等參加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動聯盟形成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技術創新合作組織,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國有企業集聚,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年末,重點推進10 個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開展各項創新活動。
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各市
配合單位:省國資委、省人社廳、省教育廳
21.培育國內一流的國有創新領軍企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實施創新主體壯大工程,引導企業完善技術創新體系,著力激發企業創新內生動力,鼓勵國有創新領軍企業構建高水平研發平臺,形成完善的研發組織體系,集聚高端創新人才。引導創新領軍企業聯合中小企業和科研單位布局創新鏈,提供產業技術創新整體解決方案。年末,培育10 家國有創新領軍企業。
牽頭單位:省工信委、各市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22.加強省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杰出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二季度,組織省屬企業開展百名“優秀企業家、杰出科技工作者、大工匠”推薦篩選活動。三季度,完成資格審查、初步遴選、專家評定等工作,建立省屬企業“優秀企業家、杰出科技工作者、大工匠”人才庫。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人社廳
23.基本完成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織各市和有關企業按照任務書、時間表逐項推進工作,一季度完成協議;二季度,按照已簽訂的移交項目合同,完成移交項目工作;年末,完成項目移交及維修改造計劃方案。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爭取國家“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補助資金,申請國家城區老工業區、獨立工礦區、城市基礎設施等專項改造資金,年末,基本完成分離移交任務。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各市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
24.啟動全省廠辦大集體改革。一季度,完成全省廠辦大集體摸底調查。二季度,制定《全省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選擇部分城市和企業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三季度,組織試點城市和企業落實各自實施方案,爭取試點城市國家獎補資金到位。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各市
配合單位:省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單位
25.完成處置國有“僵尸企業”任務總數的1/3。二季度,全面做好前期摸底調查工作,以省政府文件印發《全省處置國有“僵尸企業”實施意見》,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市和省屬企業形成各自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季通報制度,在每季度終了后15 日內,通報季度工作情況。年末,完成總任務進度的1/3 以上。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處置國有“僵尸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各市、有關省屬企業
26.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試點工作。認真做好大連市國有企業社會化管理全國試點工作,加強跟蹤督導,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二季度,制定出臺《大連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辦法》,統籌推進央企與省屬、市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推動遼漁集團、時代萬恒等駐大連的省屬企業參與試點。
牽頭單位:大連市、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
(四)著力健全完善統一的國資監管體系,全面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27.出臺有關國資監管法規制度。二季度,研究下放出資人管理事項,提出省屬重要子企業名單,制定《國資監管權責清單調整意見》。制定《省國資委清理規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全面清理現行國資監管規范性文件。三季度,啟動《遼寧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制定《遼寧省省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28.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監督。圍繞企業財務、重大決策、運營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關鍵環節等,著力強化對企業當期和事中監督。上半年,逐戶向省政府報告年度監督檢查情況,對重大事項、重大風險和違法違紀行為實行“一事一報告”。下半年,加大整改落實工作力度,年底前形成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
(五)著力推進作風轉變,建設一支高素質干部隊伍。
29.打造務實高效的國資監管隊伍。二季度,制定實施《全省國資監管干部行為規范“十不準”》,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制定《省國資委處級領導干部深入企業掛職鍛煉工作實施方案》,通過企業生產經營實踐培養干部、錘煉隊伍。制定《省國資委機關公務員日常考核辦法》,考核結果與干部任用、獎懲等緊密掛鉤。實施“素質提升工程”,開展“三新大講堂”,每季度組織1-2 次專題講座。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
30.推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作風轉變。二季度,制定《關于推進省屬企業領導人員作風轉變的實施方案》,以重點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大力改進企業領導人員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推進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省屬企業
(六)著力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31.全面落實從嚴管黨治黨責任。二季度,制定印發《關于省屬企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實施意見》,明確省屬企業黨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制定印發《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企業黨委每年至少召開3次研究黨建和黨風廉政工作會議。建立企業黨委向上級黨組織定期報告黨建工作制度,全面推進國有企業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三季度,修訂完善《省屬企業年度黨建工作考核實施方案》,與企業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緊密結合。
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省屬企業
32.實現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有機統一。二季度,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制定和落實《省屬企業公司章程修訂工作實施方案》,完成省屬企業公司章程修訂工作。堅持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落實黨委成員進入董事會、經理層工作。健全完善企業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把黨委(常委)會議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
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
配合單位:各市、省屬企業
33.加強國有企業基層黨建工作。二季度,抓點帶面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推進企業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在華晨集團、沈煤集團開展企業基層黨支部書記集中輪訓全國試點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開展省(中)直企業“基層黨組織書記、黨務干部集中輪訓”,年末完成。三季度,強化基礎保障,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安排黨建工作經費,推出第二批100 個“共產黨員之家”。
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委組織部
配合單位:各市、省(中)直企業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總體推進和統籌協調。各單位要把做好2017 年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和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牽頭單位要負責抓總,配合單位要加強協作,形成整體聯動的工作合力。
(二)制定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國資委牽頭制定《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遼寧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和《2017 年度行動計劃》,以及《健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機制實施方案》、《培育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實施方案》、《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施方案》。各市和省屬企業要結合實際,分別制定《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實施方案》、《企業改革發展實施方案》,并分別形成2017 年度行動計劃。
(三)嚴格考核。省委、省政府將按照《2017 年度行動計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加強績效考核。對工作不力、未完成行動計劃年度任務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和問責。各市和省屬企業要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定期跟蹤問效,強化督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