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國資委,2017.5.11)
一、主要任務
(一)引入關鍵工作崗位并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長效激勵機制。
(二)建立健全持股方式、股權內部流轉、退出等職工股權管理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員工持股機制,為有序開展員工持股探索和總結經驗。
(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
二、試點企業數量和申報
(一)按照《試點意見》明確的要求和條件,由省國資委審核確定全省首批10 戶試點企業。
(二)試點申報。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省屬企業集團提出書面申請,省國資委負責對省屬企業申報的試點企業進行審核。各市國資委依據實際情況確定市屬試點企業,并經省國資委按國家有關要求履行程序。上市公司提出申請試點的還應符合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
(三)試點企業申報要件應包括:
1.試點企業的母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
2.企業基本情況。包括:歷史沿革情況、公司治理結構及運作情況、股權結構情況、主營業務情況、財務情況、員工基本情況、民主管理情況、開展員工持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擬進行混改和出資新設并同步引入員工持股的企業,還要對改制后股權結構、公司董事會構成等情況進行說明;
3.企業過去和未來關于營業收入和利潤來源情況分析、企業營業收入和利潤90%以上來源于其所在出資監管機構一級企業的外部市場的書面承諾;
4.企業勞動人事、收入分配、業績考核制度情況;
5.員工持股方案草案。包括但不局限于員工范圍、出資方式、定價方式、改制后企業股權結構以及員工整體和個人股權比例、員工持股管理方式、股權分紅、股權流轉、員工崗位變動調整股權與退出約定等內容;
6.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舉措、人員配置等情況。
三、員工持股方案的主要內容
員工持股方案應明確下列事項:
(一)員工持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二)入股員工的范圍和條件;
(三)入股員工的出資方式、持股比例、入股價格;
(四)員工持股的方式和管理事項;
(五)員工持股鎖定期后員工持有的股份處置辦法;
(六)入股員工離職、退休、死亡、被解雇以及發生不再適合參加持股事由等情況時,其所持股份權益的處置辦法,以及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時員工持有股票的處置辦法。
四、員工持股方案的審批和備案
(一)員工持股方案要經企業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其中,試點企業母公司要認真審核員工持股方案,形成國有股東意見。
(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省屬試點企業報省國資委備案;市屬試點企業報各市政府或市國資委備案,同時抄報省國資委。
(三)出資新設、國有獨資或全資企業引入非公資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引入員工持股的,還要規范履行企業設立、改制的審批備案程序。
(四)審批和備案要件應包括:
1.員工持股方案;
2.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3.董事會決議;
4.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意見;
5.法律意見書;
6.員工股權管理規則;
7.員工持股實施情況表;
8.批準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9.出資新設、國有獨資或全資企業引入非公資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引入員工持股的,應按有關要求提供相關要件。
五、工作進度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7 年5 月底前)
1.印發員工持股試點工作方案。
2.各市、省屬企業組織申報。
3.對申報的試點企業進行審核,確定試點企業名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 年6 月-2018 年6 月)
成熟一戶推進一戶。已經是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試點企業要進一步細化完善員工持股方案,研究制定員工股權管理規則,開展審計、評估、法律咨詢等工作,規范履行職工民主程序和企業內部決策程序,以及產權變更、章程修訂、工商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出資新設、 國有獨資或全資的試點企業還要開展公開尋求戰略投資者,研究制定改制方案等工作。
(三)總結階段(2018 年)
1.對員工入股、股權管理和流轉、員工持股后企業經營機制和運營效益等情況總結經驗。
2.在階段性總結的基礎上,適時擴大試點范圍。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按照《試點意見》組織實施。省國資委負責組織實施省屬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工作,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各市政府或市國資委負責組織實施市屬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工作,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二)要對試點企業進行定期跟蹤檢查,及時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糾正不規范行為。同時嚴格規范關聯交易,杜絕企業以任何形式向本企業集團內的員工持股企業輸送利益。試點過程中出現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規范、管理不到位等問題,致使國有資產流失、損害有關股東合法權益或嚴重侵害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上市公司應按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情況。
(三)試點企業要按照《試點意見》要求,規范操作,嚴格履行有關決策和審批備案程序,扎實細致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工作。鼓勵試點企業大膽嘗試、勇于創新,積極探索員工持股有效模式,切實轉換經營機制,激發企業活力。